第11章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其实我们同岁,我只比你大半年。”

    “但你现在毕竟认为自己只有十六岁。所以二十八岁的男人……对你来说都已经不是哥哥,而应该已经可以叫‘叔叔’了吧?”

    他只是稍微逗他,也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傅斯霆的神经。

    眼前青年苍白的脸刷地一下就熟了。

    映着夕阳,就显得更红。

    厉非:“……”

    傅斯霆的皮肤本来就比正常人白,一向稍微红起来就特别明显。厉非以前逗他也经常会逗得红温,但从没红温成这样过。

    要不要对失忆的男朋友那么坏啊……他一时犹豫。

    可身体还是逼了过去,都快贴到鼻尖:“傅小霆,其实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是!”

    傅斯霆艰难打断,嘴唇都在苍白颤抖。

    “我没有不能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,不能接受……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二十八岁……也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是……叔……”

    叔叔两个字好像烫嘴。傅斯霆脸憋得通红,闭紧薄唇,不做声了。

    厉非:“……”

    总而言之就是十六岁的傅小霆也没觉得男朋友那么难接受,是吧?

    毕竟高中生版的男朋友确实和后来的语言风格不太相同,厉非现在只能努力猜。也怪他,小刺猬现在直接被他逗自闭了,成了一只紧闭的小蚌壳。

    明明二十八岁的傅斯霆性格稳定、骄阳似火。

    是什么让高中时还这么孤僻别扭的少年,沉淀成后来那样。小蚌壳要经历多少残酷打磨,才能拥有圆滑的明珠。

    厉非眸光沉了沉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傅斯霆:不是,谁对着那张脸能说出“叔叔”两个字啊?不是厉非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啊。啊————十二年后可怕得很!12年后的厉非可怕的很!为什么要欺负高中小霆qaq

    厉非:?

    (没有脑补出一堆叔叔背德文学的人发不出这种尖叫。)

    第9章

    从阳台回到客厅,厉非问傅斯霆:“晚饭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他一边问,一边翻开外卖程序。

    披萨,意面,炸鸡,毕竟是国外,能点的也就这些。厉非斜眸看着傅斯霆那努力抉择的空白表情,努力忍住浅浅笑意。

    “看来,傅小霆不爱吃白人饭这一点,倒是一直没变。”

    他修长手指一划,终于眯着眼睛点开了无数西餐之中藏着的一家四川馆子。

    这家四川馆子其实很不正宗,菜单上充斥着左宗棠鸡、炒杂碎和酸甜鸭子等著名假中餐,但很明显的,十六岁的傅斯霆并不嫌弃。

    厉非能从他努力保持镇定但明显被点亮的眼睛里看出,他对菜单还挺满意。

    “你来点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傅斯霆很不要脸地,在装模作样点了两个不是很贵的炒菜之后,鼓起勇气点上了最贵的那道红烧肉。

    九十美元的天价,换算成人民币要六七百了。

    但,他也是真的,想吃肉。

    对食物的渴望最终战胜了尊严。十六岁的傅斯霆正是长身体的年纪,却穷到日常很难吃上大块的肉。他也知道不该乱花钱,可是……以厉非十二年后财力,一次两次应该好像,也吃得起吧。

    半小时后红烧肉到了,傅斯霆狼吞虎咽,半口没浪费。

    那吃法都给厉非看愣了:“你当心点。躺了一星期都没怎么吃,突然一下不能吃那么多油腻。”

    傅斯霆闻言,停手抬起眼。

    他其实从失忆之后一直都没什么必然的表情。但至少在这一刻,厉非看他竟难得有点可怜兮兮。

    那种神情让厉非后悔为什么进门后只给了他一杯咖啡。

    早知道他这么饿,就多喂他点好的了。

    怎么饿了也傻乎乎的不说?

    “行行,你吃吧。慢点吃。”

    “喜欢的话,明天还可以有,后天也有。不要这么急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厉非自己吃东西一向斯文,细嚼慢咽的。

    傅斯霆在被他说过要慢以后,也开始尽力放慢速度,一口一口吃。

    其实,从以前开始,厉非就发现傅斯霆每次吃到特别喜欢吃的东西时,就会有一点儿猫猫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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